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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点热讯:留置权、质押权哪个优先呢
来源: 法师兄      时间:2023-01-14 14:54:01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,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:留置权—登记的抵押权—质押权—未经登记的抵押权。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。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,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,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,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。我国法律规定,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,该动产又被留置的,留置权人优先受偿。
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五十六条,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,该动产又被留置的,留置权人优先受偿。